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被擔保人: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礦發展”或“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礦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礦產”)。
l 本次擔保金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同意向中國礦產提供授信額度,公司為中國礦產使用上述額度提供10億元擔保。
l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全資子公司融資綜合授信累計擔保余額為95億元(含本次為中國礦產提供的擔保)。
l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l 公司及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均無逾期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1年五礦發展對全資子公司融資綜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權全資子公司使用的融資綜合授信以及全資子公司申請的融資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總額不超過13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從關聯方五礦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獲得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擔保事項)。具體情況詳見公司發布的《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申請融資綜合授信并提供擔保的公告》(臨2020-53)、《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臨2020-57)。
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同意向中國礦產提供10億元人民幣授信額度,五礦發展為中國礦產使用上述授信額度提供10億元人民幣擔保。具體情況詳見《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申請融資綜合授信并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臨2021-03)。
中國礦產與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簽署的《授信額度協議》已于2021年8月23日到期。近日,雙方續簽《授信額度協議》,五礦發展與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續簽《最高額保證合同》,為全資子公司中國礦產使用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授信額度提供10億元人民幣擔保。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本次擔保的被擔保人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國礦產。上述公司的基本情況詳見公司發布的《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申請融資綜合授信并提供擔保的公告》(臨2020-53)。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五礦發展與中國銀行北京海淀支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內容概述如下(具體以正式簽訂的合同為準):
1、債務人:中國礦產。
2、主債權: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所規定的授信額度使用期限屆滿之日主合同項下實際發生的債權,以及在《最高額保證合同》生效前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已經發生的債權。
3、擔保金額:人民幣10億元。
4、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5、保證期間: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務逐筆單獨計算保證期間,各債務保證期間為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6、擔保范圍: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
四、擔保審議情況及董事會意見
公司分別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申請融資綜合授信并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2021年五礦發展為全資子公司融資綜合授信(包括公司授權全資子公司使用的融資綜合授信以及全資子公司申請的融資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總額不超過130億元人民幣(不包括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從關聯方五礦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獲得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擔保事項)。該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日常經營和貿易業務開展的需要,屬于正常的擔保行為。擔保人和被擔保對象分別為本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不存在資源轉移或利益輸送情況,風險均在可控范圍,不會損害公司股東及公司整體利益。具體情況詳見公司發布的《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申請融資綜合授信并提供擔保的公告》(臨2020-53)、《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臨2020-57)。
本次五礦發展對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屬于已審議通過的擔保事項范圍,且擔保金額在上述年度擔保額度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全資子公司融資綜合授信累計擔保余額為95億元(含本次對中國礦產提供的擔保)。此外,公司對全資子公司五礦無錫物流園有限公司開展上海期貨交易所不銹鋼期貨商品入庫、保管、出庫、交割等業務提供擔保(核定庫容量7萬噸);對五礦無錫物流園有限公司開展上海期貨交易所鋁、鉛、銅期貨商品入庫、保管、出庫、交割等業務提供擔保(核定庫容量鋁7萬噸、鉛2萬噸、銅2萬噸)。公司及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對外擔保事項;公司及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均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五礦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